案情简介 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 清同治十二年(公元1873年)十月,浙江省余杭县所在地余杭镇发生一起命案,豆腐店伙计葛品连暴病身亡。知县刘锡彤怀疑本县举人杨乃武诱奸葛品连之妻毕秀姑,毒毙葛品连,对杨乃武与毕秀姑重刑逼供,断结为“谋夫夺妇”罪,上报杭州府衙和浙江省署。杭州府与浙江省也照原拟断结,上报刑部。后经杨乃武之姐杨淑英二次京控,惊动朝廷中一批主持正义的官员,联名上诉。朝廷下旨,由刑部开棺验尸,才真相大白,冤案昭雪。 冤案背景 杨乃武,余杭人氏,居住余杭镇县前街澄清巷口。清同治十二年八月中了举人,时年33岁。他为人耿直,好管不平之事出有因,与余杭知县刘锡彤积怨颇深。